Student Blog

读书节美文欣赏——读书可以治愚

读 书 可 以 治 愚
钱梦龙? (特级教师)

 我这个人,智商一般;虽然不聪明,大概也不算太笨。可是我小时候却笨得出奇,现在想起来还会脸红。一般的笨孩子读书还能死记硬背,我却连死记硬背都不会。短短的一篇课文,别的孩子至多读十几遍也就背出了;可我无论怎样苦苦地读,硬是背不出;即使勉强记住,临到要用的时候,还是丢三落四地记不全。成绩自然不妙了,记不清报告单上挂过多少“红灯”;但有一个“数据”绝对准确:我从小学到初中二年级,竟创下了累计留级四次的“辉煌记录”!小学老师说我是“聪明面孔笨肚肠”,我也认定了自己是个笨孩子。笨,渐渐成了我心灵上一道抹不掉的阴影。
  但在初中二年级留了一次级以后,我的学习却奇迹般的出现了转机,前后反差之大,连我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各科成绩都上去了,到初中毕业的时候,居然都达到了优秀。语文(当时叫“国文”)成绩尤其突出,即使是班里的几名学习“尖子”,也不敢在语文学习上跟我一争高低。知道我的留级记录的人觉得不可思议:“聪明面孔笨肚肠”的钱梦龙,是不是吃了什么灵丹仙药,怎么一下子变聪明了?
我自己却明白,这转机是怎样发生的。
  原来,我从升入初中以后,忽然对课外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最初读到的是一本《唐诗三百首》,尽管读得一知半解,但诗里那些花红柳绿的字眼还是把我深深吸引住了。因为爱读,便加倍用心思去体味,还特意求父亲替我买了部《辞源》,遇到生字、典故,就请教这位沉默的老师。后来又买到一部《诗韵合璧》,居然无师自通地弄懂了诗韵和平仄,还能够按照诗的平仄声调来吟哦,真的品出了点诗味。读诗渐多,我终于悟出,凡是自己喜欢,并且思考过理解了的东西,其实是很容易记住的。就这样,我每天背几首,不到半年,就把一本《唐诗三百首》全部背下来了。随着阅读兴趣的高涨,我的阅读面也渐渐扩展了。由唐诗而宋词,最早读到的词选是《白香词谱》;然后又读诗话、词话,对袁枚的《随园诗话》尤其喜爱;后来扩展到读《古文观止》,读当代作家的诗文和翻译作品。鲁迅的杂文和小说,林琴南用文言翻译的《巴黎茶花女遗事》、《块肉余生述》(今译《大卫·科波菲尔》)等,都曾使我爱不释手。我读书学陶渊明的态度,“好读书,不求甚解”,似乎不太可取;但因为心有所“好”,读的多了,有时就触类旁通,倒也常常能够领略到“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乐趣。
  读书引起了写作的欲望。先是学着写旧体诗,懂了平仄以后,就专写律绝。随着阅读范围的扩大,写作的品种也多起来了,新诗、散文、杂感都写过,还试写过几篇短篇小说,但最爱写的还是律绝。在发表欲的驱动下,我又和一位同样热衷于写作的同窗合办了一份壁报《爝火》。每月出一期,从撰稿到编辑、美化、出版都由两人分担,买稿笺等必需品的费用也由两人分摊。我由于投入精力过多,以致把各门功课(国文除外)都荒废了。我在初中二年级的那一次留级,其实不是因为“笨”而是严重“偏科”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