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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实验中学社团注册及管理办法(草案)

云南师大实验中学社团注册及管理办法(草案)

一、社团的组建和解散
(一)申报条件:有意建立社团的同学都可以与校团委联系,所建立的社团必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时代特征、有创造性、能够体出师大实验中学学生应有的素质、修养和师大实验中学的办学指导思想。
(二)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阐明所建社团的活动主旨,活动计划以及社团的长远目标。
2、首批会员不得少于10人,社团活动要以面向全校同学为主。
3、书面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后,必须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经校团委审核通过之后方可正式建立社团。
4、学生社团应聘请1-2名我校正式在校教师作为社团的指导老师,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开展活动。
(三)校团委每学年初组织各社团招收一次新社员,如其它时间需招收社员时,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社团在招收新社员后必须做好社员登记工作,各社团每年三月对社员进行一次注册,社员卡必须盖有校团委印章,方可有效,各社员可凭社员证进入各社团专用教室进行活动。
(五)社团解散要写明解散理由,将解散申请书交校团委审查,经校团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宣布解散。
(六)经校团委核实,一个学期没有开展活动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不得再以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若要继续开展活动,必须重新登记。

二、社团成员的要求
(一)自愿加入学生社团,并通过社团选拔考试的学生都可以成为社团的正式成员。
(二)社团成员必须是本校正式学生,并且品学兼优,以不影响课堂学习为前提,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三社团活动的管理
社团活动的日常管理实行《云南师大实验中学社团管理章程》(草案),并采用《云南师大实验中学星级社团考核及评优办法》(暂行)对社团及其成员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