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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团员的相关规定

发展团员的相关规定

推荐优秀青少年加入中国共青团,既是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基础,又是共青团发挥全团带队作用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发展团员的相关规定,我校发展团员的规定如下:
一、发展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
二、发展条件:1、年满十三周岁;2、承认团的章程;3、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全面发展;4、能在学校、年级、少先队工作中起积极作用;5、能积极配合年级任、班主任、辅导员和科任教师工作。
三、发展名额:发展名额由各支部、各中队根据本班实际,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确定,成熟多少发展多少。
四、发展要求:团员发展工作至始至终都要在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各级团、队组织一定要站在维护团的形象、纯洁团的队伍的高度,正确认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加入团组织。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中队长要作为组织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实把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五、发展程序:1、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团支委(中队委)、班委会议,提出发展人员名单;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团员(队员大会)进行讨论,三分之二以上的团员(队员)同意后,正式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填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4、统一征求年级主任、班主任、科任教师意见。5、学校最后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