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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的祖国”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初一年级各班: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的有关精神,按照教育厅、教育局的通知要求,配合学校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的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将举办“我爱我的祖国”诗歌朗诵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以便各班提前组织,精心安排,认真排练,确保本次活动顺利举行。
     一、指导思想:
    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激发同学们的爱国热情,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并可提供一个展示班级风采的舞台,学校决定举行“我爱我的祖国”诗歌朗诵比赛活动。
    二、具体安排
    1、具体组织部门:初一年级组、语文教研组、校团委
    2、参与年级:初一年级
    3、朗诵主题:以“我爱我的祖国”为主题,展现建国60年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瞩目成就,增强我校学生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聚爱国之情,树报国之志,践强国之行。
    4、朗诵时间:3分钟左右,不得超过5分钟。
    5、时间安排:9月18日(周五)下午5:10举行初赛,地点:初一各班教室;9月28日(周一)下午4:30,初一年级建队仪式暨诗歌朗诵决赛,地点:学校礼堂。
    二、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2分):内容积极向上、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思想性强。
    2、精神面貌(1分):自然大方、出入有序、精神饱满、衣着得体。
    3、朗诵能力(4分):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抑扬顿挫、处理得当、能准确把握作品内涵与格调。
    4、艺术处理(3分):富有创意、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5、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初一年级组、语文教研组、校团委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