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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通告及细则

昆明市交警二大队二中队

管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通告及细则(转发)

 

一、交通通告

为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有效解决学校周边道路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车辆无序停放、交通拥堵问题,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我中队把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以通告的形式发放到每所学校,每位家长,通告内容如下

    (一)所有学生接送车辆行经学校周边道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管理。

    (二)学生上下学要服从学校门前交通管理人员和学校值日老师的指挥疏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有序通行。

    (三)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在学校周边道路停车做到即停即走,不得在原地或学校门前路段调头行驶。

    (四)接送学生的车辆可以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临时停放,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不得逆向停车或双排、多排叠加停放;摩托车、非机动车可以在学校门前有序停放。所有交通工具不得占用学生通道和人行横道及公交车停靠站路段。

    (五)学生接送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通告内停车规定的,依法处以150元罚款:违法调头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理。拒绝、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

 

二、交通细则

    为了配合通告的发放,我中队对通告做了详细解释,要求在不影响交通畅通和交通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前提下,特定时段内,可以在规定的校区周边道路最右侧单排顺向临时停放接送车辆,为了维护大多数交通参与者的公共交通利益,临时停放车辆不允许占用行人过

街斑马线,不允许把车辆停放在公交车停靠站路段。涉及到临时停放车辆学校路段为:

1、文林街南北侧路段(东起滨湖饭店西止文林街与光宗巷交叉口处)

2、府甬道东西侧路段

3、钱局街西侧路段(北起文林街-南止翠湖南路)

4、仓园巷南北侧路段

5、龙翔街南北侧(东起凤翥街西止飞虎大楼路段)

6、以上涉及到临时停放车辆学校路段距离交叉口20内不允许停放机动车辆。凡在上述路段之外停放车辆的行为,民警将对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给予处罚。

    以上路段临时停车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间(学校假期除外)早上

700—840分、下午1530—1830分,如遇交通临时调整特殊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听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其次,在上放学时段,所有涉及临时停放车辆的路段路口,将会有民警负责巡逻管理,并对违反通告规定的机动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全力保障路段路口的交通秩序。

 

交警二大队二中队

201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