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教育部组织全国中小学生进行集体晨读宪法活动,该项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本次活动主会场设于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云南分会场的活动由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主办,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承办,分会场唯一场地设于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报告厅。
4日上午7:00,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吴俊明、云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梁俊友、云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光洪、云南省教育厅德育处处长潘光伟等领导来到我校,与李幼芹校长、黄慧书记、郑龙云副校长及我校260余名师生代表一道参与了此次晨读活动。7:20,云南分会场活动与北京主会场同步进行,7:25-7:30,升国旗、唱国歌,7:30-7:40,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同志领读宪法;7:40-7:50,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副校长李晓辉老师讲宪法示范课。在晨读过程中,师生代表们着装整齐,朗读铿锵有力,感情饱满,认真完成了晨读。在全体参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此次活动获得了圆满成功。云南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昆明教育台、都市条形码、春城晚报和云南省教育厅新闻中心等多家媒体参与了此次活动的新闻采写。
此次活动,学校进行了精心组织准备,全体参与师生再次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获得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校办公室张杨老师、杨中华老师 供稿 2015年12月4日
参加活动的领导
云南省教育厅宋光兴副厅长讲话
活动现场
同学们认真聆听宪法示范课
同学们齐声朗读宪法相关条款
认真参与晨读的老师们
多家媒体现场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