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教初【2019】3号《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校采用“参考《昆明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课堂体验”相结合的方式自主综合择优录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放榜时间
7月5日21:00后。
登录学校官网输入报名序号及密码。
被录取的同学按通知要求办理录取交费手续。
1、所需材料:①《小学毕业考准考证》原件;②《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19年小升初自主招生报名卡》原件。
2、收费标准:根据相关政策,学费按学年收取,每生13000元/学年。(请刷银联卡交费,不收现金)
3、交费时间
建设路校区:7月6日上午8:00—12:30;下午14:30—17:30。
昆明湖校区: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交费地点建设路校区: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昆明市建设路171号)。
昆明湖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上坝段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昆明湖校区(昆明湖澜庭对面)
特别说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逾期不办理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请家长在学校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019年7月5日